我于2008提5月14日签订了一份店面租赁合同,合同期为2008年5月14日到2010年5月14日。谈的时候具体是和马永*谈的。签的时候是和马成*和马永*一起来的,签字的是马成*。签之前定金也是交给马永*的(马成*和马永*是两兄弟)。签到的时候给我看的房产证复印件是王**的,据他们说王**是马成*的老婆。签的时候他们说马成*在乡下,以后有事找马永*就好了。(这些都没有证据了,都是说说的,定金条子也找不到了。两年多了)但是这以后交房产税,收房租这些事情都是马永*来办的。我于2010年3月27号跟马永*签订了一年的续约,到5月14号马成*跳出来说他弟弟签了不算,现在把我告上法院,我想知道他弟弟签的续约有没有效。要认定有效我需要什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