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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二的在读生,我应聘的是一份暑假工,2010年6月16日我去中山小榄的一间培训中应聘暑假英语老师,从2010年7月10日培训培训两天,没有工资,2010年7月12日做到8月12日,一个月,面试时老板同我们说合同一式两份,后来他叫了我们出去,过了一会,他秘书同我们签合同,但是合同只有一份,在他们手上,我们想要时,秘书说:“我们有十年的办学经验,你们还信不过我们吗?”当时我们无语,同时我们发现合同上写明“被家长投诉5次,当自动离职“迟到20分钟当缺席扣当月工资的5%,缺席三次扣当月工资的20%”等等,还有老板说安排我们食宿,是在培训中心附近找几间房间让我们住,我们觉得不是很安全,但是我当时一心想找工作就签了合同,现在回想觉得不对劲,想辞职,当天晚上就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就恐吓我要我负法律责任,还要去学校投诉我,拉我进黑名单,叫我考虑清楚,明天给答复他,现在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我想辞职,我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我还没有开始上班,请救救我,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8-24 2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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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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