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1998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协议将一套平房留给我,房产证写的前夫的名字,没有更名过户。后于2005年再婚,婚前我和现任丈夫有一协议,协议规定死后双方各自的房产有各自的子女继承,此协议没有公证过。婚后夫妻关系不是很好,今年我家的平房面临拆迁,我担心拆迁后所得的房产成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任丈夫提出离婚,他会不会和我平分这些房产,另外,如果我死后,他的儿子向我的子女提起诉讼,要求分房产,他会不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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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平房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你们再婚对财产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现任丈夫提出离婚是不会平分该房产的。
你死后的共同财产部分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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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按照约定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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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有效,按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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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与现任丈夫的协议有效,按协议办理即可.顺便提醒一下,房产证应当过户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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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已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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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现任丈夫的协议不是关于财产的协议,而是一个遗嘱,很容易产生争议,但是你和前夫离婚是取得的平房,因为没有过户,如果拆迁你前夫是被拆迁人,只要你前夫配合,你的现任丈夫是不会得到你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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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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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约定有效,建议协商以提出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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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