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的,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婚前买的,产权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假如我有不测房子归谁所有。(我们没有办过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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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没有表述特别清楚,估计您是要问假如你去世的情况,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如果理解错误请见谅。生前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处理,甚至赠与他人,在百年后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本律师做如下简要答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处理,遗嘱的效力是后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立的遗嘱,公证遗嘱高于自书遗嘱或者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是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并有两个无厉害关系人证明;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割,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子女的权利地位 ;
3、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继承权; ;
4、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父母应该继承的份额,法律上叫代位继承 ;
特别提示:以上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仓促做出的简要答复,仅供您处理时参考;同时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有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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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离婚吧,房子是婚前财产,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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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从遗嘱,没有走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可以采取别的方式保证自己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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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无需公证,因为结婚登记是有时间记录的,房屋产权证取得也是有时间记录的,所以以上证据已经能够充分的证明,该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即你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你有不测,其将作为你的遗产,由你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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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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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离婚,对方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但他(她)是法定的财产继承人,你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财产继承人,从而取消对方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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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