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正当家人在工地中,身处2层屋顶搭建楼板,就在第一块楼板上升到屋顶过程中,突然被高压电击倒,坠地,致使重伤
事发后,让对方对事故负责,当伤者在医疗中途,对方这时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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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家人在工地上上班还是?建议你把问题详细的说清楚以便给你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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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你的详细情况后,才能给你一个准备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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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家人在工地受伤,是受单位指派的职务行为还是作为一个承揽者的营利行为,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是前者,只要您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就是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家人是一个承担者的话,对于受伤结果自己要承担责任。所以搞清到底与对方是何种法律关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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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同时申请先行支付医疗费,待伤情稳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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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