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我今年42岁,现已经向某保险公司购买重疾保险,尚在犹豫期。但我此前已经确诊患有重疾中所列的某一类疾病,只是尚在早期,未到理赔所限定的“严重”程度。我并未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保单上也并也未声明所作的检查,我的问题是:1,将来发生理赔,会不会连保单价值都拿不到?2,考虑到可能患其他疾病,仍然继续投保,将来如果因为其他疾病发生理赔,会不会被拒绝? 多谢各位热心律师!

保险纠纷
2010-06-15 18:04: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保险公司。
  • 你好,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依据新保险法的规定,你问的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答案,具体分析如下:
    1、假设你没有如实告知,从投保之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发现,你也没有发病主张理赔,则两年后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丧失了抗辩权,你可以获得赔偿。反之,保险公司在两年内发现了你没有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可能会解除保险合同,且因为你故意隐患不告知,而不退还你所缴纳的保险费。当然保险公司要举证证明的故意行为。
    2、若你的未告知行为被认定为故意行为,则不论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与你未告知的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即所患疾病是否为未告知的疾病,保险公司在两年内都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若你的未告知行为被认定为重大过失,则只有你未告知的疾病与日后的疾病有因果关系(影响),保险公司才能拒赔。两年内发现得,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险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诚信缔约。
  • 应当 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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