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舅舅于2010年6月12日晚上大概8点左右骑电动车时被一辆车从后面撞倒。现在人很危险,还在医院。但肇事者在当时并未报案并逃离现场,后经旁人报案,交警已将肇事司机找到,但现在交警部门称责任未定、不予处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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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抢救伤者,然后再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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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肯定是全责,人找到了,就好办,要求他赔偿就行了。而且他应该有保险的,先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一万交强险的医疗费用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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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费可以通过交警通知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支付一万,肇事司机可能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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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疗,治疗终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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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应该是没问题的,你督促交警尽快将事故认定书出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为你指导,如需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本律师专业处理疑难、重大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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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