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我的父亲在磴口县公司上班的时候在工厂里从工作台上掉了下来,导致头部受了比较重的伤.本来工作台上有块铁板挡着一个洞口,那个洞口是吊机器的时候才会打开,那天也正是因为工厂吊完机器设备后没有堵住,在加上没有任何提醒标志,我的父亲又是刚刚接手夜班没有人提醒才会从那路过的时候从4米多高的工作台上掉了下来.单位已经给我们看了1年多的病了,做过开颅手术,现在我的父亲需要补颅,但是单位说单位现在经济困难,不给出这个钱,生活费也不给.让我们自己垫着.我的父亲现在有意识,人也认识,但是生活不能自理,大夫说如果工伤鉴定也是一级的.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解决一下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