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10年4月13日应聘入职于北京**物业公司工程部,当时口头承诺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700,试用后工资1800,结果发工资这两个月都是1500,没给上保险没给签合同一周只休一天,公司强迫本人签不上保险的条子,我有几个同事和我一样,我们应该如何讨回我们的所得,我有4月份绩效考核表6月份考勤表公司的一些资料,我们还需要那些证据如何起诉,你能帮我们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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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行为违法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需要证据证明工资标准
工友的证词、电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如果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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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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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你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足工资,支付周末的加班费及补偿金,并可以到社保要求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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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差额的工资、加班费等,欢迎电话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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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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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