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干了8年半了,合同签到6月30日,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2008年以前的保险单位也没给我交,我想知道单位应该给我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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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然到期,单位不同意续签时,单位应该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1日算起)每满1年支付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不够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应该给你补缴。如果你们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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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你9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单位如不愿这样做,给我电话我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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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还可能有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具体你可以的律师事务所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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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