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一个亲戚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天吃过中午饭后(非上班时间),突然发生脑溢血疾病,请问一下他所在的公司要不要负责任??谢谢,如要负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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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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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键你是什么跟社保局说的,因为上下班两个小时以内,如突然发生疾病,48小时内因疾病造成劳动者死亡,可以视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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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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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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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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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