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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进到东莞XX厂,在版房做车位,包吃住1300,加了几次工资,现在是2000.一直以来,星期一到星期五白天上班8小时,晚上加班2小时到4小时不等,加班用加班单贴出来的,不去主任要骂。星期六上班8小时,很少加班。有时星期天也上班,还要自己在加班申请单上签名,如果不签名不上班,就威胁说不加工资,每月要加班40到60个小时,每个星期六上班,工资就只有月薪,没有加班费,工资单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也算上加班费,公休上班费,实际就是厂里掩人耳目,我们就只能拿到月薪工资,工厂这样做违法吗、我们能讨回几年的加班费吗。 请尽快答复好吗, 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6-08 13:51: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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