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号,我在园区厂上班被区间车撞到,右手肘骨折。司机带我到医院诊断为骨折并石膏固定,费用全是司机的医保卡付费,三天后医院复查时医生建议开刀固定右手肘。该厂领导不同意,觉得医院不专业,于是11月14号到第一人民医院拍片诊断,确定为骨折.
当初单位让我先治疗好再进行工伤流程。2个多月后单位领导说已经申报为交通事故,并在派出所登记。因为快过年,就一直拖着。年初上班后,我辞去工作专门跑工伤。过去了半年多,始终没有成功。
由于我的派遣公司要求提供初次到医院诊断的说明,而初次到九龙医院用的是司机的名字进行登记,现在派遣公司要求我出具初次诊断的说明。为此事我和原单位领导和司机的上司交涉很多次未果。九龙医院恳请改回我的名字遭到拒绝,我现在也没时,相关工伤的材料也已经交给派遣公司的人事,就这样一直拖着。
现在,我只想请律师帮我讨说法,整个治疗费用在3000块钱以内。有律师专家能帮我申报工伤、讨要到按照工伤10级伤残认定赔偿几万块的话,我愿意付掉3000治疗费后和律师平分所得的赔偿款,能要多少都对分。
非常希望有好心的专家能帮我,期待您的电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