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公司开发人员,找到更好的工作便提出辞工,老板就要求其签协议,内容就是不准做该公司的客户圈,工资毫无道理的要求拖延一至两个月才给。同时,将李某介绍的员工开除。(该员工并无范错,也并非试用不合格)请问,该公司有权这么做吗?如果该员工同意离开,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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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被开除的员工应当保存证据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及未发的工资.其次,李生签订的协议属于同业竞禁协议,单位应当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及解除合同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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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违法解雇,被解雇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金,详细欢迎电话咨询东莞吴律师13790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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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