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母原有一套房产。我哥哥也有一套房产,1996年我哥哥以单位分房为由将两套房产合并为一,1999年我哥哥买下了该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父母都重病缠身,无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现在我父母相继过世,父母有五个子女,请问:我们另外四个子女还有父母的继承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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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能证明你哥哥买下产权时没有给你父母相应的房款,则你们有权提出继承。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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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哥买房的时候没有给你父母相应的房款,那么你们其他子女可以诉讼要求撤销当时的买卖合同,共同继承这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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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肯定有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分隔。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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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中属于你父母的财产部分你们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时过境迁,恐怕证据不好举。这要看一看当时的房屋产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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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哥哥在房产合并时没支付你父母钱,否则房产就是属于你哥哥的。若有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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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哥的财产,你们不可以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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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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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法定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是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你们的继承权平等。你哥哥把房子办成他的名字且没有共有人,那么可以依照物权法确定该房屋为他所有,除非撤销房屋产权登记,但是如果他欠你父母钱或者当时你父母没有赠与他房屋的意思且可以证明,那你们可以要求继承相应房产价值。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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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意愿无法表达,那需要你们举证。如果可以举证,或许可以继承,因为你们还涉及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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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现在的情况是没继承权了,问题是1999年你哥哥买下了该房产是否合法,这倒可以研究的,如果有问题,就可以撤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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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房,你父母有权利,你们可以主张继承权,除非你父母当时同意放弃房屋财产权利并且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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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时没有主张房屋产权,现在房产在哥哥名下,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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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