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企员工,1996年2月入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去年来了一位新上司,工作上合作不愉快。于是现在公司领导以上一套JDE系统为名,说部门要调整架构,我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只负责部分原来工作。我的工作能力在公司中得到大家认可。我不想接受工作调整。想询问:1.我是否可以不接受工作调整,如果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2. 如果和公司协商终止合同,怎样做能拿到多的赔偿?需要什么样的资料/证明,有利于我的要求?我迫切需要您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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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服从公司的安排,如果不接受的话,可能会带来消极的影响
2.如果你主动提出辞职的话,不能得到补偿。
如果协商解除的话可以得到每工作一年得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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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则单位单方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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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如无法定理由不应调整岗位,你可要求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2、如公司与你协商终止合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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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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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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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单位可以对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是否能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赔偿,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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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