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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婚,但是从结婚前就从来没有同居过,结婚证是去年1月办的,分居已经有两年之多,但是第一年由于没有书面上的依据无法判定. 我也看过大量的婚姻法相关的条例.我想请问一下,我们的分居到两年我是不是可以直接上诉要求离婚,我以结婚证日期来判定分居日期是否很有效? 我现在已经满足以下两条法规,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还有一点,我是成都的,女方是温江的,结婚证也是在温江办的.并且在结婚前已经有一小孩,办理结婚证也未进行任何的婚前检查(是否有地方婚姻制度).双方也财产和债务. 如果我要办理上诉的话,那该向什么地方提起(不好意思,我从来没上诉过,不清楚流程) 如果找律师代理的话应该准备些什么相关资料,各项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包括律师费用) 我已经非常的烦恼此事,还望各位律师给点建议,感谢!

婚姻家庭
2008-03-28 10:19: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和您爱人是否分居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仅仅靠结婚证日期来判定分居时间是无法判定的,而且按婚姻法的规定,必须是结婚后分居两年才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从您介绍的两个情况来看,如果属实可以说明您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应准予离婚。如果您要起诉离婚应向您爱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即温江区人民法院),如果您要请律师代理的话,应提供您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具体资料最好同您所聘请的代理律师详细商谈,对于律师费用的问题也最好同律师当面详谈。如果您需要我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我愿意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 成都范律师作以下补充:
    我的联系方式
  • 对不起操作失误,成都范律师联系方式:电话:13880004910 028-87016515 邮箱:zhui736@163.com
  • 谢谢范律师
  • 您和您爱人是否分居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仅仅靠结婚证日期来判定分居时间是无法判定的,而且按婚姻法的规定,必须是结婚后分居两年才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从您介绍的两个情况来看,如果属实可以说明您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应准予离婚。如果您要起诉离婚应向您爱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即温江区人民法院),如果您要请律师代理的话,应提供您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具体资料最好同您所聘请的代理律师详细商谈,对于律师费用的问题也最好同律师当面详谈。如果您需要我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我愿意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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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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