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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老人单位分得住房一套,忘了把产权转到女儿名下。94年娶女儿的继母,并且办理了结婚证,两人岁数相差十几岁,95年产权证办理下来,产权证上共有人为老人和继母,产权是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怎么证明?老人有什么办法把产权合法有效的留给女儿呢?老人想现在把房子卖掉,再处买一套房,产权写孩子名字,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0-06-04 1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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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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