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路xx机电总公司的大楼被投资公司间成22平米房间,内有上下水、独立电表、卫生间、厨房,去年以12万卖给个人。协议上承诺18个月办下房产证,如办不下可退房并返还银行同期利息,如遇国家拆迁办不下房产证可办房单,盖得是法人的个人章。还没签正式合同,没有备案。有人现欲18万转让给我,并办更名。我想问可以买下吗?我想买下后出租,这协议里有没有陷阱,我买的是使用权还是产权,和有房产证的普通二手住宅有什么优惠政策不一样?有什么区别?如遇国家拆迁和普通二手住宅优惠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