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是2007年的拆迁安置房。当时有政策一个户口本可以扩户20平方,就问继父的户口本扩户20平方(扩户的资金以当时的市场价给了继父),所以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要做我自己的名字,除了过户还有别的途径吗?同母异父的妹妹有权利来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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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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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属于两人所有,如果继父死亡后,他的一半属于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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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你继父当初应当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扩户部分房产所有权归你;扩户资金是由你承担的,你只是借用了继父的名额.
如果没有这样一份协议,而你继父又不配合的话,扩户部分房产权会发生争议.更不用说过户了.
2.如果该括户部分被认定为你继父的财产,那你同母异父的妹妹(继父的女儿)是有权根据继承法分得相应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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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过户吧 有需要的话建议带材料面谈或者电联 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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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继承 但是最好过户 有需要的话建议带材料面谈或者电联 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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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