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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1999年开始承包生产队的一个鱼塘。去年年底到期,但当时抗旱,政府要求保水。故延期了半年。在去年12月左右,生产队干部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我家是否可以继续承包鱼塘。参会的代表几乎都同意我家继续承包。且那时生产队有一份会议记录。说明再将鱼塘承包给我家6年,年租3万。参会的代表都签了名。但后来不知何故,生产队干部反口说那次的会议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的公正公开原则。不和我家签合同。现将我家告上了法庭。我现请问,那次的会议是否有违反公正公开原则?法庭上我家有胜诉的机会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6-03 08:08: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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