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4月25日买了一套房子,双方约定房产总价16万,签订协议当天支付9万,余下7万为银行的按揭由我方承担,待到7月份满两年时再过户。之后6月30日,由于原业主欠有别人的债务,债权人上诉到法院要求查封保全这房套产,过不了户。问对这房产我能通过起诉要求法院把产权确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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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案件极为复杂,可能是卖主在欠债的情况下恶意转让,里面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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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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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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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虽然生效,但房子没过户,所以你没有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仍在卖方。现在你只能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购房款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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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之前没有办理抵押,你的主张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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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你的损失。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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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想通过法院确权很难,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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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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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