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3月购房,5月27日收房,收房后才发现房顶渗水,厨房、卫生间管道渗水,最严重的是一下雨飘窗就漏水,现在整面墙已经油漆剥落变色。收房时已经报了修,到8月份来修过一次,没修好,后来继续报修,物业一直没有来,推说是开发商的事,只帮联系开发商,开发商一时讲下雨一时讲没人手,到现在依然没有来看过。我能要求物业负责限时修好并要求其帮我恢复原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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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物业是受托管理,仅起到协调的作用,并无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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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开发商责任,物业受其委托,也有义务解决。你可以保留证据后,直接请第三方修好,所需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协商不成,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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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协商不成可在固定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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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