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违约,一直都没有办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2007年7月29日签的,房子是2008年7月24日交的房,合同上约定的是:交房后18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还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按月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直至买受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但是直到现在房开商没有支付过一次违约金,也没有办下房地产权属证书,只是房开老板在2009年8月份时答应按合同办,找他就一直推。请问现在该怎么办?现在超过起诉时效了没有?起诉是怎样收费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