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我有一套房子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4月14日中介公司约了甲`乙双方各自带了相关有效证件去中介签订了(售房定金协议书),乙方也按协议支付了两万元定金(乙方事先己多次看过甲方的房子).协议书上约定4月20日付首款40万.因这期间政府正巧房产新政出台.乙方自认为房价会迅速下跌.他们采取拖延时间`观望的办法慌称出差在外要求首付退迟几天.我们作了让步.约定乙方23日是首付截止期.到了23日那天乙方又说他们的半年期定期存单要到29日才到期.现在拿出耒要损失利息.我们问他们损失多少?乙方说要损失一千多元.我们又让了一步说:"损失的利息算我们的".先把首付介决掉.乙方还是不肯.还几次三番打电话耒要我们把定金退给他或部分退给他.我们没有答应.直到29日前还为定金纠缠.自29日至今没耒过电话联系.后耒5月9日也是这家中介公司邦我们找到了下家.现在我们已与新的下家成交了.请问律师先生:像这种情况我收取的乙方违约在先的两万元定金按法律规定我该不该退还?所以我请教律师先生.恳请律师先生在百忙中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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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真的是因为新政无法贷款,那么你应当返还定金。但是如果对方只是怕房价下跌而不想买了,那么你不需要返还定金。建议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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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乙方是否真的是因为新政策的原因而导致的无法履行合同,如果不是的话,就应该支付你们违约金。若有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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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该退,是对方违约,但你要提放对方恶人先告状,建议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你可当面咨询律师取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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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房贷新政致使买方违约,那定金是应当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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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没收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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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情况如果给第一个上家知道就不大好办。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发一份凼给第一个上家告诉他由于他的违约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使协议终止等。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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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退的。因为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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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你没收定金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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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