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3月1日随队长汪先后在省电力公司,省送变电公司务工,于2009年9月29日由省送变电公司施工抗冰技改500kv五-民线路时从铁塔上掉下受伤,受伤地点县羊角塘镇。在县住院65天,队长叫我回家养伤,春节前解决和结算工资,我回家后打电话一直不理,腊月27发生了纠纷,乡政府和派出所组织调解,没有调解好队长就跑了,直到今天没得到解决和拿到工资。县劳动局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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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提供详细情况,可请律师代理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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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时间时效是一年,你必须尽快收集证据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过了就无法要求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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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你的工资和工伤赔偿是拿得回来的。但有难度,也有麻烦。要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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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受伤的工伤待遇索赔事宜,建议你收集相应证据证实你在该单位干活时受伤的资料,然后向该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内的工伤认定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填表格)、由劳动关系的资料、病情诊断证明。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持确实充分资料要求该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县劳动局不理睬,可到市级工伤认定科投诉。 拖欠工资的维权途径可以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当然,若有书面欠条,则可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别担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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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注意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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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