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57岁男在上班时皮带绞断右手大手指2/3.但没有劳动合同.是工伤吗?可以索赔多少?病例,出院小结以被单位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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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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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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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具体事宜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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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工伤。建议请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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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 先收集有关证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再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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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满意本次解答,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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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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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