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在玉林有一套70平米的住房,但由于老人和小孩同住,所以只有选购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我们于**港看中一套89平米的期房,于四月18日(当时二套房新政还没出台)交了一万元订金,没想到过了几天新政就出来了,当时我们非常担心,但售楼小姐却天天催我们过去签合同,说他们的合作银行还没实行这个政策,我们必须赶快抓紧,否则晚了办不下来就不能怨他们了,所以我们很快就交了30%的首付并签了购房合同,并于4月26日到银行办了贷款手续.但过了三个星期左右,银行告之办不下来了,我们没有多余的钱来付全款或者按二套房按揭,因此选择退房.诚心恳请老师指点迷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