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提供资金并负责组织施工。在合同中已经注明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请问此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果真的出了安全事故,甲方是否会被追究责任。具体甲方会被追究那些责任。是否还要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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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联建房屋关系,你们之间的约定只在甲乙双方之间生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出现赔偿问题,甲乙双方依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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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同意,就有效。
但是一旦出现问题,第三人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关系无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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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