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事情咨询,先谢谢啦!
简单说吧,第一个问题,我和丈夫结婚5年半了,现在面临离婚,房子是结婚前他家买的,是不是不属于离婚时分割的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他家还有另一处房子,和隔壁的他叔叔家的房子一直是属于同一个房产证,是他叔叔的名字,现在,他们协商之后,两家分别办理了房产证,也就是说,我们这一半房子换成了他(我丈夫)的名下。这种情况,不知道我现在离婚能否对此主张什么?
非常感谢您为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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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处房产他婚前财产,从你补充的解释来看,第二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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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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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提问者,现在补充如下:
第二处房产其实也是婚前他父母的,房产证是他叔叔的,现在他父亲去世了,他母亲尚在,和他叔叔分开办理房产证,就办理了我丈夫的名字。算‘继承’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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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第二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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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结婚前他家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房产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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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套房子可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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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