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事情先向您咨询一下:七年前,我的表姐向一个人以三万多买了一套房,当时由于我们当地政策是暂时不能过户,但双方都写了协议,注明到政策允许过户时,原房主会协助我表姐过户,当时两个证明人也在场,并签了协议,房本也交到了我表姐的手里。而三年后表姐又以六万五卖给了我。现在政策允许,我要求过户,但原房主拒不给我过户,说他跟我没关系,于是我提出过到表姐名下,然后表姐再过给我,但原房主以房价现在升值到十几万为由,要求我或者我表姐补偿一定的差价。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起诉会不会成功,或者由我表姐直接起诉会不会胜算会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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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是可以过户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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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房子是可以过户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利起诉,如果你不是合同当事人是不能起诉的。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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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确实可以过户,那么当初你表姐的购买协议应该有效的,可以依据协议起诉要求房主协助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至于具体怎样起诉,以谁的名义起诉,需要当面咨询,在审查材料后确定。如有需要,建议你联系我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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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有没有证据房屋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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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