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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过 孙**2009年元月15日,因发烧(37.5度)和支气管炎症,住入***市二医院(三甲医院)呼吸内科进行治疗。病人在住院期间,,焦躁不宁,于20日心理医生前来诊治,确诊病人换病为焦虑综合症,没有告知病人家属,也未对病人加强看护,23日凌晨病人3点左右坠楼。坠落后没人知道,由于抢救不及时,未能得有效救治,报病故,据了解院方在为病人治疗期间,态度并不是很好,没有尽到相关的治疗和护理病人的责任,医生并未在病人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对病人家属做出解释说明。事后,病人家属向病人的主治医生和相关护士了解情况时,并未手到院方有关人士的同情,抱歉和安慰,反而却急于推卸责任和回避问题,避开病人家属的追问,或索性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呼吸内科主任并未给病人家属任何答复,并以忙为借口回避问题。至今,院方未能给病人家属病人病故的任何解释。 我们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0-05-21 19:0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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