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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我和老伴是93年再婚,老伴在2009年2月过世,在2008年9月老伴做了遗嘱公证,把我们居住的一套房子留给了我,现在去办理继承公证过户手续,儿子知道后到公证处提出质疑,现在公证处在复查阶段。我想问一下,这张遗嘱公证会无效吗?

继承
2010-05-20 19:21:5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会被推翻的,你老伴已经做了公证,是合法有效的。
  • 合法有效,遗嘱公证就不会被推翻.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不会被推翻。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推翻的。
  • 如果无特别的程序问题,一般不会被撤销。本律师原先担任公证员,熟悉其中问题。如需协助,可电话联系。
  • 公证遗嘱如果没有瑕疵和违反法律规定,是不能推翻的。
  • 只要没有假的证明,是不会的!
  • 如是老伴的真实意思而定, 是有效的,但不知其中详情,如需要可来电详询。
  • 一般不会无效。
  • 没有其他无效事由,应当是有效的。无效事由主要包括:儿子有共有权,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
  • 遗嘱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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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