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夫妻,结婚时间15年,现在因为观念不同,我女方要求离婚,他不同意把房子的一半分给我,他认为我们共同生活时期他的收入比我多,没有亏待过我,只能给我三分之一,并且要等到他故世以后让他的子女给我,我们这个房子是婚后财产,他这样做对吗?他同时认为不愿意议离婚,要我上法院,我应该如何到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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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们的婚后房产,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一人一半,而不是他说少给你就可以少给你。协议离婚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把财产分割清楚,而不是等他过世。本律师有16年的执业经验,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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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不是他说你分多少就是多少,如果上法院也会支持你的,平均分配财产是你的权力,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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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即是婚后财产就应属共同财产,他分给你三分之一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争取更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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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说法当然不对,依据婚姻法,婚后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哪一方收入多少,也应一部分分配。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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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获得一半,他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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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公。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法分割房产。一般1人1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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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