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她,是我爸的第二任妻子,对我家没有奉献,只是嫁给我爸一年,就自己走了,还没签定离婚,但两者分居己超过两年,现有6年多了,现我给钱家里盖房子,款项我爸个人也占了一小部分,我想问一下,以后盖好房子,如果我爸第二任妻子回来争财产,是不是要给一半她?房契还是我爷爷的名字,如果我爷爷分家,房契填我的名字,而不填我爸的,这样是不是就妥当些?家里的固定资产全填我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避免她回来争财产?
-
由你爸爸直接起诉离婚,在结婚后离婚前你爸爸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你爸爸没意见的话最好填你的名字吧。
-
当然可以把财产的所有权人写成你的名字,这没有什么不妥的。不过建议你把有所的出资凭证留。关于离婚就更简单了,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起诉离婚就可以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