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999年开始在内蒙古XX学校任教,从2008年6月以后就再也没有领到过超课时费、班主任费和其他所有的津贴,大概有2万多元,从2009年5月到2009年9月计5个月,没有领到过基本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1800元。,计9千元。我在学校属于外聘教师。曾经多次被评为模范班主任和优秀教师。2009年10月由于工资问题,我已经辞去了学校的工作(离开时我只在学校财务室用相机对我有关系的报表做了拍照)。但是到现在这些问题学校方面没有任何的承诺和答复,据和我有一样问题的人去学校讨要工资时的答复是,因为学校领导班子换了,前任领导没有进行离任审计,与现任领导没有正式交接,所以不予理睬,请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我特别需要您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