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七月份才正式毕业。目前在一私企里工作,说是试用期三个月,可是三个月过后,老板并没有找我签合同,并且自己也不想签,因为对这里不是很满意。现在我找到了个更好的工作,通知这周就上岗。今天给老板辞职,老板竟然说我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并且得等到新人接替,完成交接之后才能走。我觉得自己并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必要遵守那个规定,如果现在一走了之,还有半个月工钱没有结清。所以在此咨询您,请您帮助。我可以拿到那些工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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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离职,老板没有理由不支付你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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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钱是你是有权结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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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