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6月结的婚,结婚前在我父母那里借了一部分钱(有我的欠条),婚前的车子也买了,所得钱共同生活开支了,婚后还是在我父母那里借了一部分钱(也有欠条),又在朋友那里借了一部分(没有欠条),现在这些钱还没还。我结婚以后,我老公喝了酒不是骂我就是打我,还当着他朋友的面骂我的父母,我现在怀孕6个多月了,能离婚吗?这些帐我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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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婚前的借款是个人债务,婚后的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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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你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3,到法院起诉需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后结婚证丢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4.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二,婚前的债务归个人,(以结婚时间为准)婚后债务均分。
滨州志城律师事务所王凤玲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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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