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三年了,有一个女儿才几个月,当时因为我不到法定婚龄,所以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他跟我提出了分手,说他愿意抚养孩子,可我不愿意离,请问我们的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分,我也想要一些经济补偿,我有权力向法院申请补偿吗,还有,我听说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可以分配,但是,现在的共同财产,有一辆车,但车是买别人的,户主是别人,中间只是签了一个转让协议,这个协议也是我老公拿着呢,银行卡他也拿着,我知道上面有钱,有的是老公的,也有别人的,是合着做生意用的,现在这些钱他也转出去了,我也没证据证明这些钱是他的,那么,这些钱,还有车,虽是共同财产,但我能分到一半吗?如果他现在再和别人领结婚证结婚,我能告他们吗?他们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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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明确一点,由于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结婚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而只能是解除同居关系。即使他现在和别人领结婚证从程序来说也是可以的,毕竟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不属于重婚。其次,你们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共有关系,如果要分割财产也只能谁的归谁,当然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至于财产转移如果有证据是可以查询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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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门好我顺便想问一下:没办证,有办酒但没同居算事实婚姻也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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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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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财产共同共有。你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的财产,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做好准备工作,否则比较危险,你可能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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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