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婚姻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她同居了有六,七年了,有了个四岁多的男孩,孩子三岁前在老家我爸妈一直带到快四岁,孩子才来北京。(这段时间一直是我爸妈支付孩子一切费用)最近由于种种原因,她提出分手,我想了解,这样的情况如果分手了,孩子,家里财产等等有法律保障吗?这些怎么分配?我每月工资比她少很多。
补充:这样的情况,孩子分给谁的可能性比些?她平常跟本没时间看孩子,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十点都不着家。孩子一直是我爸妈带着上学放学、日常生活也都是。如果我想要孩子,可能性大吗?在有就是如何划定同居是从何开始的,时间太久了,也没有什么证据啊`如果我通过律师您起诉她,她不去法院,或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谢谢。。。 同居了不止六年了,最少六年了,这算是实体婚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