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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厂职工挂靠分公司,曾签过一次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去年重组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再签定劳动合同),交接协议注明:职工待遇与所属公司时一致,保持3年不变,结果5月现分公司就开始大刀阔斧,请问:待遇不公,职工为争取自己权益时,现公司声言要按“劳动法”对我们进行处理,可以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其它综合
2010-05-17 09: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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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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