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南京同乡朋友3次从我处共计借款19500元,公司周转之用,说短期1-2个月还,并给一定报酬(但没说具体数字)至10年春节就不断催要该笔款,一直未给,到3月份得知他外面欠我们同乡知道的已有16万,于是加大力度催讨,至4月才补打了欠条给我,我决定起诉,请问所有费用有多少?明细是哪些?
就算官司赢了他还是没钱怎么办?他公司是租的,没有任何实质性财产,强制执行没有东西怎么办?周期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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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解决,诉讼费在300元左右,诉讼周期一般在三个月左右,如果对方有财产如房屋车辆等可委托律师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将来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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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朋友以个人名义所借,那可以起诉并申请对其个人及配偶的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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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索款,案件受理费是300元,简易程序审理是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找不到对方发公告的情况下时间会再长些。如果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钱,随时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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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