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资深律师老师:
我有一兄弟,他老婆去世了,生有一小孩,房产证上是夫妻俩的名字,
现房子要进行出售,县公正处判卖房款应分3份,即丈夫、小孩、老婆娘家。
请问这样的分割公正对否?
按我的理解是不对的,老婆去世了肯定是由丈夫、小孩继承了,为啥死者娘
家还要分一分呢?
请律师老师帮忙分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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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娘家是可以分到遗产的,但是不是房子平均分成三分,而是有一半是丈夫的,剩下的一半由丈夫、孩子、老婆的父母平均分配。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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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父母如果健在的话,肯定是有一份的,这是法律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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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按法定继承的程序,分割共同财产以后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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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婆的娘家可以分的一份,但是仅限于属于女方财产里面的,也就是房产的一半应该由她娘家,你朋友,他们的小孩来平分。若有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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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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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房产的一半作为他老婆的遗产应由他、孩子、他岳父母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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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的,应该是一半归丈夫,另一半才是3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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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