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有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