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欠人5万元钱,以房子作价1万5卖给了债主,把房产证给了对方,这些在法院有案底。后来我母亲把5万元钱还给了对方,签订的协议房子归我们,债务两清,房子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没有过户。当时签订还钱的协议是由律师公证的,当着律师的面把钱给了债主,然后一起去的银行,等他存了钱再把协议和房产证给了我母亲。还没有来得及去法院撤销案底,但是现在协议和房产证又被他偷走了。(知道他偷走的但是没有证据) 如果我们有律师的证明和银行的录像等将来再管我们要钱时,我们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如果我们只有律师的证明,胜诉的几率又有多大?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是他偷走了协议和房产证,假设他不是偷走的而是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当着我们的面强行烧毁的,我们有什么办法? 或者大家有其他的好办法也请讲讲,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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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了协议和房产证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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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你们名下,他偷走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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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