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门市房一户,位置离我市客运站约150米,我市的评估单位人员进行的评估,价格为3600元每平方米,可是与市场价相差5000多元,另外;发到我手中的评估报告的单位写的是《****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和人员根本不符,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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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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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评估中的问题,要求复核或重新选择评估单位评估。但是,这个问题也很难做,涉及评估费的承担问题以及开发商是否会走关系。拆迁问题一般的都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首先是看你们能不能和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如果能达成协议也就没什么了。如果达不成协议就要通过建设局裁决,对建设局的裁决如果不服还可以打行政诉讼,简单的说是这个程序,评估报告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证明你房屋价值的一个证据。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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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重新对评估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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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