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10月与经双方父母磋合与女方办了结婚证。
当时她家收了我方9999元彩礼。办了证后我就来深圳工作,又给她1000元。
后来她来深圳住了约1个月(无夫妻性生活,我提出过她拒绝),在2010年春节前她就回家至今。
我在深圳工作,她现在河南家乡。
春节我回家乡时,她要求我给她买金首饰并要求办婚宴。
我说过了春节你来深圳,旅游结婚回家乡前再买首饰。
她非要求我马上就买或是给她1万元钱她自己买。我没有同意。
她也不来深圳,并说不给她钱买首饰等就不来共同生活。
她的要求与做法我无法接受,我想与她离婚并要求退回彩礼钱9999元,家里的亲戚也有向她家提出要求。她家不想退钱。
我感觉很无奈(我现在深圳工作,也没有时间处理该纠纷)我现在想知道:
1. 我想与她离婚并要求退回彩礼钱9999元是否可行?
2. 还会牵连到哪些方面问题?
3. 如何做最有效最洽当的解决(离婚)?
请在百忙之中给予回答解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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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还彩礼,协商解决最快,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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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结婚了,不能退,没有领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回彩礼,但是对双方都会造成身心伤害,希望能私下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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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赠予行为,已经结婚登记并交付,赠予已生效,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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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离婚,法院不会支持你退还彩礼的要求。继续拖延,名存实亡的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由于双方结婚时间短、没有太多共同财产、没有子女抚养的问题,所以确实无法共同生活的,现阶段离婚涉及的问题最少。在起诉离婚时,你可以一并要求退还婚前支付的彩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对方退回的数额。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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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