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准备结婚,需要购置婚房。父亲有套老公房就想买完产权再卖掉,给我补贴房款,经过几番波折房产算是同意我父亲参加房改了,但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但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需要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的死亡证明,这个就太难办了,时过境迁当时我外祖父和外祖母住的平房早就不在了,城市规划发展当时的街道、派出所也发生了变化,我找了一下,根本找不到,我父亲都已经60岁如果我外祖父和外祖母还在世的话,应该都在100岁了左右了,我有些疑惑难道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的死亡证明那么重要?如果老人家200岁怎么办?300岁怎么办?都要开死亡证明? 请达人为我解惑,如果真的需要我该怎么办不需要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