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多前,晚饭后儿子在楼下小区内玩耍时,被一骑电动车拖带一成年妇女的男子撞成左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21天,医药费由肇事方负担,我们该如何索赔,大致能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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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我们需要定性。您这属于是人身损害赔偿。你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民法通则》,并参照《侵权责任法》来主张赔偿。
第二,你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等。
第三,关于上述赔偿项目,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确定标准,但律师基于经验总结出了标准,你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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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对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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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要对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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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伤应该构不成残,既然对方都把医药费结清了,我建议您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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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伤残,应做鉴定。 伤残赔偿金额按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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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