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算?本人在某商贸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约定在今年6月30日合同才到期,但单位却在3月15日终止与我的合同。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应该怎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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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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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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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为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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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补偿,公司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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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